浙江金华义乌召开金华市农业“标准地”改革工作会议

   日期:2023-06-14     浏览:1220     评论:0    
核心提示:相信很多人都不了解标准地,而所谓的标准地就是土地出让时把每块建设用地的规划建设标准、能耗标准、污染排放标准、产业导向标准、单位产出标准等给予明确。企业拿地前,就已经知道
  相信很多人都不了解“标准地”,而所谓的“标准地”就是土地出让时把每块建设用地的规划建设标准、能耗标准、污染排放标准、产业导向标准、单位产出标准等给予明确。企业拿地前,就已经知道该地块的使用要求和标准,经发改委“一窗受理”后,可直接开工建设,不再需要各类审批,建成投产后,相关部门按照既定标准与法定条件验收。   近日,浙江金华农村“标准地”改革推进会在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召开。会议主要目的是总结推广义乌农业“标准地”改革试点工作经验,研究部署全面推进金华市农业“标准地”改革工作。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副巡视员吴金良,金华市委常委、市政府党组成员张伟亚,以及义乌市领导王健、朱有清参加活动。   会议分两个阶段,首先实地考察了佛堂镇龙溪村农业“标准地”,并听取了义乌市农业农村局、经营业主相关情况介绍。随后召开推进会,进行相关工作部署,金华市级有关部门,各县(市、区)政府、有关部门、试点镇街等负责 人参加会议。   据悉,我市出台了《义乌市农业“标准地”控制性指标和管理操作流程(试行)》,在全国率先开展农业“标准地”改革,分类管控和发展利用耕地,推动现代农业高质量、可持续发展。目前,我市共流转土地17.15万亩,流转率达71.3%,其中连片50亩以上14.3万亩,200亩以上5.99万亩。当前,我市已引进新增农业“标准地”项目7个,面积4532亩,已完成存量认定67个地块,涉及农业“标准地”2.89万亩。   会议要求,要提高认识,充分领会农业“标准地”改革的深刻内涵,各县(市、区)要积极探索农业农村发展新模式,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;要锚定目标,准确把握农业“标准地”改革的关键环节,到2019年底,各县(市、区)要推行2—3个农业“标准地”改革试点,金华市全面完成认定存量农业“标准地”16万亩、增量农业“标准地”3万亩;要加强领导,切实保障农业“标准地”改革工作落实,确保思想认识到位、组织领导到位、措施力量到位;各县(市、区)要以开拓创新的意识、实干担当的精神、合力攻坚的作为,扎实推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,力争使这项工作成为新的“金华经验”。 ( 第一农经整理)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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